
12月24日上午,学校于综合楼六楼会议室召开高校法治工作测评工作布置会。副校长苏春景,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文法学院法律专业负责人出席此次会议。
学校在《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法治工作自评的通知》的通知下,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测评指标>的通知》的精神,将高校法治工作测评有关事宜分类逐项地安排给相关工作部门。会议中强调,各部门相关负责人在撰写自评报告时要结合具体事例实事求是地总结工作情况,在规定的时间节点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工作。
副校长苏春景强调,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是国家特色高校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规范化、科学化办学是高校法治工作的主旋律,高校进行法治工作自评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各部门在工作中要不怕困难、高度重视,坚持态度第一的原则,不推脱责任敢于担当,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主动性,带动参与部门团结合作,高效办公。最后,他提出各部门在自评工作中要做到举重若轻,积极争取,向标杆迈进。
图片:颜子涵
送稿日期:12月24日 审核人:刘德敏